跳到主要內容區

侵權處理程序

實踐大學網路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處理程序

97年8月18日公告實施

108年6月4日修訂

109年6月10修訂

圖書暨資訊處(以下簡稱本處)為加強對智慧財產權的尊重,對於接獲檢舉本校疑似網路侵犯智慧財產權案件時,本處將查出該之使用者,針對教職員與學生處理程序分述如下:

 

本校教職員:

(一)立即限制該違規IP位址電腦之網路使用權。

(二)本處會將該IP位址或使用者列入追蹤名單,並詳實填寫「實踐大學資通安全事件處理紀錄單」。

(三)通知被檢舉IP位址之使用者與所屬單位主管,告知使用者侵權法律責任並要求立即停止疑似侵權行為,且要求立即移除侵權資料及非法傳輸軟體,並回報圖書暨資訊處處理情形。

(四)須至本處簽具「尊重暨保護校園網路智慧財產權同意書」及「遵守網路智慧財產權切結書」。

(五)本處將該IP位址或使用者列入追蹤名單3個月。

(六)上述情形若為第一次被檢舉者,本處確認疑似侵權情況已解除,予以復權結案。上述情形若為重複被檢舉者,將依據「實 踐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」第七條規定處理。

(七)上述情形若確認為侵權情況者,其使用者須接受當年度智財權宣導課程任一場。

本校學生:

(一)立即限制該違規IP位址電腦之網路使用權。

(二)本處會將該IP位址或使用者列入追蹤名單,並詳實填寫「實踐大學資通安全事件處理紀錄單」。

(三)立即以書面及email通知該使用者、導師及所屬學系主任。該電腦擁有(管理)者必須親自至本處網路組說明,須簽具「尊重 暨保護校園網路智慧財產權同意書」及「遵守網路智慧財產權切結書」,始恢復該違規主機之網路使用權。

(四)本處將該IP位址或使用者列入追蹤名單3個月。

(五)上述情形若為第一次被檢舉者,本處確認疑似侵權情況已解除,予以復權結案。上述情形若為重複被檢舉者,將依據「實 踐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」第七條規定處理。

(六)上述情形若確認為侵權情況者,其使用者須接受當年度智財權宣導課程任一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