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國立臺灣圖書館105年1-6月雙和藝廊展覽檔期
一、 申請時間:104年1月2日至3月31日止。
二、 收件方式:親送或郵寄至國立臺灣圖書館6樓企劃推廣組(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),信封請註明「申請105年1-6月雙和藝廊展覽檔期」。
三、 展覽地點:國立臺灣圖書館四樓雙和藝廊。
四、 展覽項目:國畫、書法、西畫、攝影、篆刻及其他各類適合圖書館 展出之作。
五、 申請手續:申請者檢具下列資料及申請表,以A4規格紙裝訂後提出申請( 申請表請至國立臺灣圖書館網站/活動訊息/展覽自行列印)。(一)個展:檢附個人簡歷資料,並附作品照片至少五件或個人
畫冊。
(二)聯展:檢附參展者名單及個人相關資料( 社團法人檢附社
團登記許可證影本乙份),並檢附參展者作品照片至少二
十件以上或團體畫冊。
六、 申請展覽案件經本館 「展覽審查委員會」審查通過者,即安排展出檔期,並通知申請人依展覽作業要點辦理展出事宜,檔期安排以2週為限。
七、 政府機關或學校通過申請者場租費另予8折優惠。
八、 洽詢電話:國立臺灣圖書館企劃推廣組余思慧02-29266888*5405。
二、 收件方式:親送或郵寄至國立臺灣圖書館6樓企劃推廣組(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),信封請註明「申請105年1-6月雙和藝廊展覽檔期」。
三、 展覽地點:國立臺灣圖書館四樓雙和藝廊。
四、 展覽項目:國畫、書法、西畫、攝影、篆刻及其他各類適合圖書館 展出之作。
五、 申請手續:申請者檢具下列資料及申請表,以A4規格紙裝訂後提出申請( 申請表請至國立臺灣圖書館網站/活動訊息/展覽自行列印)。(一)個展:檢附個人簡歷資料,並附作品照片至少五件或個人
畫冊。
(二)聯展:檢附參展者名單及個人相關資料( 社團法人檢附社
團登記許可證影本乙份),並檢附參展者作品照片至少二
十件以上或團體畫冊。
六、 申請展覽案件經本館 「展覽審查委員會」審查通過者,即安排展出檔期,並通知申請人依展覽作業要點辦理展出事宜,檔期安排以2週為限。
七、 政府機關或學校通過申請者場租費另予8折優惠。
八、 洽詢電話:國立臺灣圖書館企劃推廣組余思慧02-29266888*540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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