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國立臺灣圖書館」檢送團體暨個人申請本館107年1-6月雙和藝廊展覽檔期,請參閱
說 明:
一、 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06年3月30日止。
二、 展覽地點:國立臺灣圖書館四樓雙和藝廊(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,捷運新蘆線永安市場站步行3分鐘)。
三、 展覽項目:國畫、書法、西畫、攝影、篆刻、及其他各類適合展出之作品。
四、 申請方式:請至國立臺灣圖書館入口網/活動訊息/展覽頁面下載申請書,填寫完整並檢附作品圖片及相關資料,寄送至國立臺灣圖書館企劃推廣組,信封註明「申請107年1-6月雙和藝廊展覽檔期」。
(一)個展:檢附個人簡歷資料,並附作品照片至少6張或個人畫冊。
(二)聯展:檢附參展者名單及個人相關資料(社團法人檢附 社團登記許可證影本乙份),並檢附參展者作品照片至少20件以上或團體畫冊。
五、 申請展覽案件經國立臺灣圖書館「展覽審查委員會」審查通過者,即安排展出檔期,並發函通知申請人依展覽作業要點辦理展出事宜,檔期安排約2週,場地維護費每日新臺幣500元。
六、 政府機關或學校通過申請者場租費另予8折優惠。
一、 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06年3月30日止。
二、 展覽地點:國立臺灣圖書館四樓雙和藝廊(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,捷運新蘆線永安市場站步行3分鐘)。
三、 展覽項目:國畫、書法、西畫、攝影、篆刻、及其他各類適合展出之作品。
四、 申請方式:請至國立臺灣圖書館入口網/活動訊息/展覽頁面下載申請書,填寫完整並檢附作品圖片及相關資料,寄送至國立臺灣圖書館企劃推廣組,信封註明「申請107年1-6月雙和藝廊展覽檔期」。
(一)個展:檢附個人簡歷資料,並附作品照片至少6張或個人畫冊。
(二)聯展:檢附參展者名單及個人相關資料(社團法人檢附 社團登記許可證影本乙份),並檢附參展者作品照片至少20件以上或團體畫冊。
五、 申請展覽案件經國立臺灣圖書館「展覽審查委員會」審查通過者,即安排展出檔期,並發函通知申請人依展覽作業要點辦理展出事宜,檔期安排約2週,場地維護費每日新臺幣500元。
六、 政府機關或學校通過申請者場租費另予8折優惠。
國立臺灣圖書館展覽作業要點.pdf
國立臺灣圖書館雙和展覽館展覽作業要點
國立臺灣圖書館雙和藝廊平面圖及展版尺寸.pdf
展版尺寸
國立臺灣圖書館雙和藝廊展出申請表.doc
申請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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