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形象圖

轉知國家發展委員會來函,為加強規範政府機關對取得之受訪者個人資料保護,請貴機關及所屬於辦理民意調查及統計調查時,確實依國家發展委員會發社字第1071300856號函(如附件)辦理。

瀏覽數: